各关联协会、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,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建设工程质量咨询、评估和指导等方面的作用,扩大专家进行专业指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进一步提高咨询工作质量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,我会决定增补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工程建设领域咨询单位、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质量监督站、高等院校等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专家。
二、推荐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工程建设行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2.作风正派,严格自律,能够认真、公正、诚实、廉洁地履行职责;
3.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,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;
4.具备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(经济)职称,从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10年以上,身体健康。
(二)专业条件
以下条件至少满足1项:
1.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。
2.甲级资质勘察、设计企业的总工程师(含)以上职务。
3.特级资质施工企业主管质量的部门经理(含)以上职务;一级资质施工企业总工程师(含)以上职务。
4.具有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监理企业的总工程师(含)以上职务。
5.各行业、各地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总工程师(含)以上职务。
6.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专业的教授、研究员(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)。
三、推荐程序
(一)专家填写《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专家申请表》(附件1),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至推荐单位。推荐单位包括: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;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筑业(工程建设)协会、勘察设计协会、建设监理协会、工程咨询协会;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。
(二)推荐单位对申请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、把关,确定推荐专家名单,填写《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专家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(三)推荐单位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《申请表》(word格式)和《汇总表》电子版(excel格式)发至邮箱zgw@cacem.com.cn,并将书面材料(盖章原件)报送至中施企协总工委办公室。
四、推荐要求
(一)已申报并已入选专家库的免报;
(二)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授或研究员,可自行向中施企协总工委办公室申报;
(三)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、严格把关,并统筹兼顾到各个专业范围,尤其是侧重工业、交通、水利、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和建筑工程中的电气、设备等相关专业专家,为咨询工作开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技术保障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国义 张宇翔
电话:(010)63253458、63253417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
附件:
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专家申请表 |
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专家推荐汇总表 |
关于增补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专家的通知(PDF) |
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
2020年12月23日